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出台审计发现问题处理容错免责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17来源: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作者:王庆豪点击:39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把容错纠错理念融入审计监督,发挥审计监督促进改革的积极作用,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在审计发现问题处理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既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查真相、讲真话、报实情,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注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评价审计发现的问题,正确处理严明纪律与调动保护被审计对象积极性的关系,实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的目的。
《办法》明确了启动容错免责机制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适用情形、有关程序和结果运用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是容错免责工作的具体操作性文件,对消除领导干部思想顾虑,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作为具有积极导向作用。
《办法》规定了10种适用的情形和5种不适用的情形,坚持了既容又问、严格执法的基本原则,释放出“谁为改革发展担当,审计就保护谁”“谁借改革创新之名谋取私利,审计就问责谁”的强烈信号,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实施容错免责机制提供了基本遵循。(起草人:王庆豪 审核人:林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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