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审计局修订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30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作者:王爱军点击:365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树立审计工作新形象,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宝应县审计局修订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该制度共六章二十条,分为总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信息公开责任和附则。
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分层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个层级;及时公开,加强审计相关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等多种媒体,及时公开审计相关信息。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大民生实事、惠农资金、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等老百姓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审计结果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
严格追究违反制度责任。依据“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该制度列明了八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形,并相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员和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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