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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审计建议助推加强全域自然保护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1-12-21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作者:唐庆文 孙民点击:529

近期,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在全市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全域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2020年底至2021年初,十堰市审计局实施了对该市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管理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各自然保护地存在管理权责交叉、履行管理职责不力、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保护地违规养殖造成污染、旅游项目破坏生态环境以及个别保护地存在火灾和病虫害隐患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该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我市五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产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的审计情况专报,明确提出建立联动保护和联动执法机制,压实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完善自然保护地督察长效机制,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大清查”,以及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参考依据等建设性审计建议。

审计情况和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采取强力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坚决整改,严格落实保护地管理责任”的批示意见,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工作,下发《十堰市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自查整改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市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及53个自然保护地管理局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自上而下开展系统清查和整改工作;出台《十堰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成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将评估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自然保护地投入保障体系;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实行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能。

截至目前,该市已将现有的53个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为40个;各县市区增加自然保护地人员编制7个;地方财政部门划拨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专项资金225万元;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局制定出台了12项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制度,新建自然资源监测管护站点8处;审计反映的专职管理机构运转不到位、生态治理措施不到位、各类保护地重复交叠设置等各类问题陆续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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