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审计力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章婷红点击:296近期,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财政局和经信局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发文出台了《象山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今年上半年,象山县审计局在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县数字经济领域存在社会信息化项目持扶政策引导作用不明显、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条件描述不严谨、“电商换市”补助不规范、企业上云云平台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对此,该局提出整合、修订相关政策和出台配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审计建议,并撰写相关专报,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
《办法》明确规定,从2019年起,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以及用于鼓励企业上云产品购买、工业企业实施“电商换市”、以及政府引导的非工作企业信息化改造提升。
《办法》对专项资金补助条件、标准、申报审批程序、监管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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