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加强境外审计调研管理 促进境外国有资产投资监督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作者:张汉国 李广磊点击:324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出台《境外审计调研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境外审计调研,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投资监督,促进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规范运行。
一是明确境外审计调研应当坚持的原则。坚持依法审计,采取灵活的审计方式,确保境外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充分考虑境外公司规模、净资产、经营收入等数量因素和问题性质,判断预期成果,对确有必要的境外项目实施现场调研。统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坚持境内审计和境外审计调研一体化,提高审计效率。
二是规范境外审计调研的立项程序。明确有关处室职责,保障境外审计调研所需经费,根据外事工作有关规定和境外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境外审计调研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境外审计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报局党组批准。
三是规范境外审计调研行为。以境内审计为主,做实做细做足境外调研前期准备工作,确定境外调研重点,细化应对措施,编制好审计调研实施方案。坚持审计工作独立性和主动性,重视外部调查取证,采取访谈座谈、实地查看、核查验证等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保证审计证据完整可靠。
四是规范境外审计调研组织管理。建立和实施监督问责机制,境外审计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统一护照管理、统一工作安排、统一生活安排,加强外事、廉政、保密、工作纪律等日常教育、监督,确保境外调研期间人员安全,审计项目顺利完成。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更好规范境外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更好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双招双引”攻势,促进上合示范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境外投资和境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安全、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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