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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蔡甸:采纳审计建议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实行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作者:朱利平点击:305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研究了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自查清理工作,审议并通过了《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该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将统一收归区国资部门管理。这是该区审计局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后,提出的审计建议得到区政府采纳。

2019年上半年,该区审计局在开展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时发现,不少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现象,以及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考核制度欠缺、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就调查情况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引起区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该区对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了清查,特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了核查,摸清“家底”,并出台以上《办法》,对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相关部门职责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提高使用效益。

该区区长郝胜勇强调,国有资产要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班现场核查,做到核查数据每年清理更新。要组织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好《办法》,把国有资产真正管起来。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将国有资产、资本管好、盘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守好“家底”,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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