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推出非住宅用房功能置换盘活多余安置房源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徐文婷点击:357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出台了《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加快了该区非住宅用房的征收改造进度,减少了新建住宅安置房余量,盘活了历年剩余安置房源存量。
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在2017年对全区拆迁安置房多余房源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区存在部分保留房源未及时安排用于安置、部分剩余安置房源长期闲置、个别剩余房源被无偿占据使用、区安置房综合信息平台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
3年来,温州市瓯海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重新修订完善了《瓯海区剩余安置房源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统筹管理剩余房源;完善瓯海区安置房信息综合平台,便于及时掌握全区剩余房源信息变化;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将剩余房源用于城中村改造提前安置、D级危房和地质灾害点置换安置。
2018年至2019年,该区共处置了剩余房源和保留房源2845套,减少政府过渡费支出约5206万元。今年,该区又出台了《瓯海区征收非住宅用房(营业房、办公用房和工业用房)功能置换住宅安置房实施意见》,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可选择功能置换同个征收项目多余的期房住宅安置房及全区的多余现房安置房(多余现房包括剩余房源及保留房源),且在房源许可情况下,可以跨镇街异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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