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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江苏省淮安市出台办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江苏省淮安市审计局作者:于新尧点击:296

    近期,江苏省淮安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同日废止。

  为消除监督盲区,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助力淮安棚改征收扫尾攻坚工作,淮安市审计局在2018年、2019年两年间对化妆品一条街地块、南京外国语学校淮安分校地块、八亭桥东南侧地块等项目进行了棚改征收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在调查中发现,淮安市在棚改征收领域,存在现有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制和管理意识薄弱、征迁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此,审计建议一是将部分“决议、会议纪要、操作口径”,以及从以往项目中沿袭下来的“惯例”进行梳理,报请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追认,同时应修订完善相关规定。二是选拔党性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能力、廉洁自律的干部加入工作组,对在以往征收项目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应优先选用。同时应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保证征迁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时间。建立奖惩制度,强化执笔人责任意识。三是加快建立一个包含户籍、不动产、民政、卫生等信息的征迁户联网数据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根据审计意见,办法新增了加快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棚改征迁工作人员登记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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