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助推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邱阳点击:375近期,浙江省平湖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平湖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该市建筑垃圾的处置责任、运输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2019年,平湖市审计局在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市存在建筑垃圾的处置及运输环节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建筑垃圾违法违规案件频发、未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信息发布等问题,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平湖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修订出台了《平湖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建设部门将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信息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享,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的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办法》要求,建立覆盖各镇街道的建筑垃圾处置供需信息共享发布平台,打破建筑垃圾供需双方的信息壁垒,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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