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审计局“五强化”促进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9来源:贵州省黔东南州审计局作者:龙安武点击:415为规范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时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审计局认真按照“五强化”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督查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承担整改督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管理。
二是强化台账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处理意见、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等。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时限书面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整改问题清单书面承诺,对未能按时落实整改事项的要说明原因,形成《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审计局整改督查领导小组。
四是强化实地督查。对被计单位反馈的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督促真整改、杜绝假整改。
五是强化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被审计单位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移送处理事项未落实以及其他重要审计项目的跟踪落实未到位等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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