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审计局“3+1模式”加强对城中村改制企业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20-07-24来源: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审计局作者:曹珊点击:419为落实《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审计局结合全区实际,提出“三条举措”加“一个《办法》”的“3+1模式”,加强对城中村改制企业的审计监督。即对村改制企业“三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三条举措”;为规范村改制企业审计各环节的具体事项出台了“一个方法”——《硚口区城中村改制企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运用“3+1模式”,指导村改制企业“三资”管理的审计工作,为保障该区城中村改制企业健康运行起到长足作用。
一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制度化管理。依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已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村改制经济实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各村属街道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的村集体资金资产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村级自查、街道普查、区级抽查的有效机制,确保管理制度更健全。
二是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在资产管理中,明确村工委承担主体责任、街道承担监管责任。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通过“三看”规范落实效果:一看整改是否到位,二看问题是否查清,三看成果是否巩固,促进管理成效更显著。
三是公开公示,落实提高透明化管理。通过公示企业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对相关事项明确公开时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渠道,保证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财务收支、资产负债、费用支出、股利分配等内容均纳入公开公示范围,保障股民对企业经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办法》涵盖了城中村改制企业审计实施的各项细则,从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审计工作地具体实施进行了明确。通过加强对城中村改制企业审计监督,促进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村改制企业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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