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审计局通过“四抓”防控投资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安徽安庆桐城市审计局作者:马晖 点击:453桐城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审计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强化廉政建设、打造廉洁桐城”主题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通过抓重点教育、抓过程控制、抓中介管理,抓日常检查等“四抓”工作,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抓重点教育,增强廉洁从审意识。多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审计署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从正面加强廉政教育,针对投资审计领域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关键点,加强风险提示,增强投资审计人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结合近年来投资审计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刻认识腐败成本和廉政风险,筑牢廉洁从审的思想防线;还将协审机构人员纳入审计组廉政教育范畴,要求中介机构人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确保不发生有损审计机关廉政形象的问题。
二是抓过程控制,增强防控的针对性。规范投资审计操作程序,加强审计资料交接管理,审计资料接收、审计、复核、审定、出具报告实行审计业务流程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报审资料的审核把关,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送审。审计中不得私自接受被审计单位、分包单位资料,补充审计资料应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严格现场勘查,现场必须有2名以上审计人员和建设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现场编制勘查记录,由相关参与方共同签字认可。严格控制投资审计质量,把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纳入审计组管理,审计组长、主审均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量价核对、交换意见等关键节点和环节必须有审计机关人员参与,中介机构要站在审计机关的立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需及时向审计机关汇报,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落实集体决策,减少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强项目复核力度,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重点复核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办法对复核项目的数量及选择标准、复核中介机构的选择、复核争议事项的处理、复核时限、复核流程、复核经费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抓中介管理,增强防控的主导性。严格中介机构的选用与考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协审中介机构及费用支付标准,明确审计纪律及廉政建设要求,对入库协审机构实行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项目安排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并在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透明安排协审项目。明确中介机构的权限,突出审计机关的主导地位,关键事项、审计报告等由审计机关决定并对外发布。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围绕组织管理、审计业务质量、工作进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对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视情节采取扣减审计费用、暂停审计、纳入“黑名单”等方式,实行动态淘汰制、责任追究制,保证中介机构廉洁从审。
四是抓日常检查,增强防控的有效性。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纳入到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中,自觉接受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明确审计人员不能参与项目的招投标、材料采购、现场签证、工程计量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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