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审计局出台电子审计数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13来源:广德县审计局作者:邹庆山点击:429为深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审计电子数据管理,保障审计电子数据安全有效,广德县审计局从“数据采集”、“存储管理”、“使用管理”、“数据安全”四个方面制定了《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数据采集强调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要求业务科室在审前调查时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在采集财务数据的同时获取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数据及相关技术文档等技术资料。
数据存储强调由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归口管理。要求业务科室获得技术资料及电子数据后,及时移交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并填写《广德县审计局审计电子数据接收单》。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负责审核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并将通过审核的数据存入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同时填写《广德县审计局审计电子数据移交单》。
数据使用明确了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存储的审计电子数据应经授权程序取得相应使用权限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注销授权。各业务科室使用审计项目需要的电子数据时,由数据使用科室填写《广德县审计局审计电子数据授权使用审批单》。
数据安全明确了“五不准”。即不准在非审计专用设备上开展审计数据分析,不准向与审计工作无关人员泄漏数据、数据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不准将个人登录账号及密码泄漏和借与他人使用,不准在审计专用设备上随意加载未经许可的审计电子数据和分析工具,确保分析数据、数据库资源和数据分析结果的安全,不准私自使用和存放原始数据,未经授权,不得拷贝基础表或分析表数据。凡是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电子数据总体规划、采集、报送、分析、管理和维护等各项工作中的职责。科学地解决了审计电子数据安全问题,推动我局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年度的“大数据”,消除各部门数据间的壁垒,实现数据利用效益最大化。实现多专业融合、多角度分析审计模式,加大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力度,对在大数据背景下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更好的“数据”保障,对该局开辟数字化审计新局面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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