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临时救助门槛降低了 救助范围更大了
发布时间:2021-03-12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赵立凡点击:396近日,浙江省乐清市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乐清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加大对低保、低边人员的救助力度,为防止救助资金沉淀提供政策依据,织密兜底保障网。
2020年,乐清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民政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了该市临时救助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发现,该市2019年试行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标准较以往年度收紧,导致当年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出现资金沉淀现象,降低了财政资金效益。对此,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拓宽救助范围。乐清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出台了上述《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该市将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将低保家庭因普通门(急)诊医疗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并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情形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在扣减所有保险报销和救助后,按照普通门(急)诊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不高于40%、每户最高不超过月低保标准10倍的标准进行临时救助。同时,进一步降低临时救助门槛。将第一类低保边缘家庭普通门(急)诊救助门槛降低至1000元;本市户籍其他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导致住院(规定病种门诊)救助门槛降低至10000元。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该市还将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支出型救助户均救助水平。对因接受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对象,市财政局将联合市残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予以救助,并大幅提高救助标准,其中,低保家庭救助标准将从5000元提高至8000元,低边家庭救助标准将从3000元提高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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