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审计推动该市人民医院出台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1来源:江苏省泰州市审计局作者:点击:390近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根据审计要求,出台了《泰兴市人民医院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泰兴市审计局于2020年对市人民医院分别进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对医院债务举借、使用用途及债务偿还各环节流程的规范性、合规性进行分析,揭示了医院在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就如何规范举借行为、完善管理机制提出审计建议。
《暂行办法》从债务举借的决策、形式、审批、时效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举借债务遵循合法合规、从严从紧原则,每年2月底前财务科科务会提出申请计划,分管院长、党政联席会层层审核,于3月底前报送财政部门。新借债务事项应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规模合理性、偿债资金来源可行性等做充分认证,展期或续贷事项应对不能如期偿还做原因分析。额度当年有效,不能结转,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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