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推动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1-07-07来源:浙江省审计厅作者:马晓虹点击:367近日,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印发了《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
近年来,余姚市审计局在部分审计项目中发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不合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等方面的问题,审计建议,修订市级层面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乡镇招投标分中心监管,严格邀请招标审批。
余姚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于近日出台上述《办法》,维护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交易秩序,降低廉政风险。
《办法》规定了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和监管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所属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入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平台交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监管。市直部门、市直属国有企业所属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分别在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管。
《办法》规定了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可采用公开发包、邀请发包和直接发包等三种交易方式,并规定了各交易方式具体适用情形。乡镇(街道)对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分别在200万元、120万元、8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年度入围方式确定承包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市直属国有企业根据《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估算价分别在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制定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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